(试行·本科)
一、院班委、团支部换届工作说明
1、学院班级干部换届由院学生工作办根据学年度工作统一安排,原则上为每个学年度的第一个学期开学伊始(即每年的九月)。
2、学工办指派院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负责监督各班换届工作,换届班会参会人数需超过班级人数的2/3方可进行。
3、原班委、团支部负责申请教室、召集本班学生参会并邀请班主任老师参加。
4、在原班委、团支部需对上一学年度的班级工作进行工作述职后进行换届。
5、新一届班委、团支部委员产生后,由工作人员填写班会情况记录表,登记新班干成员名单,班主任及工作人员签字后统一交至院学生工作办。
6、经学院认定后新一届班委、团支部成立,任期一年。
7、班、团委委员任期须满一个学年度。任期不足一年时:⑴由于委员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须本人向所在班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召开班团委干部会议后,出具详细书面材料,上报学院审议。⑵由于委员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上报学院,学院审议是否罢免。
8、全院各班委、团支部换届完毕后,学生工作办将召开院班、团委大会,进行班级工作介绍,并选派上一学年度优秀的班、团委与各班干进行工作交流。
二、班委、团支部构成介绍
班 委: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心理信息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
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三、各班班委、团支部设置安排(共5人)
具体如下:
班长兼组织委员(团员/党员)
副班长兼学习委员
团支书(团员/党员)
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团员/党员)
心理信息员兼生活委员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
200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