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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的相关说明ss

[2018-02-28]

社会实践是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的有效途径,是深圳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引导我院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突出时代主题,关注时事、关注民生,立足深圳、面向全国,使全院学生在实践中真正“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有着重要作用,学院按照学校教务部针对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一、社会实践的具体内容:

1、双休日社会实践:

对象:大一学生  

时间:大一下学期 

参加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展开活动。

主题:校团委公布活动主题

需提交的材料:须提交三份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团体实践报告与个人总结及实践表

2、暑期社会实践:

对象:大二学生

时间:大二暑期

参加方式:我院暑期社会实践由院团委组织,大概分两类:一、学院集体组织。这种方式由院团委根据学校的部署和学院的具体情况(如经费等因素)安排。

包括省内外组队参加支教或课题调研等,在可能的前提下一般安排带队教师,学院根据路程提供部分差旅补助,如参加人数多则进行选拔,这类实践原则上安排二年级参加。

二、自行安排实践。除集体组织之外所有二年级同学应自行安排实践活动,可以单独开展或组小组等方式,一般在学校或家庭所在地就近实践,实践方式可以是社会调研或在社区、单位、公司实践等。

主题:以立项方式进行实践内容的自主申报,经学院审评后确认是否通过。

需提交的材料:当年9月上交(具体留意学院通知)。提交的资料包括实践表(必须有实践单位的签章)、个人实践总结报告(附实践日记,即每日的工作流水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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