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毕业生(含提前毕业生)离校前须做好以下两项工作,否则将影响他们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一、必须还清所有贷款或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
在规定期限前未提前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必须按要求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
二、必须上网详细填写并提交《深圳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 登记表》。
1、所有贷款毕业生(含提前毕业及原计划今年毕业的学生)必须登陆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dk.szu.edu.cn/huandai/)填写《深圳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提交、打印并亲笔签名后,将登记表以及《还款确认书》或《还清贷款证明》复印件于交本人所在学院。
2、学院对学生的《深圳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实时网上提交。如学生填写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则从网上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学生重新填写、提交、打印并亲笔签名后交所在学院,学院重新审核通过后实时网上提交。学院收到《还款确认书》或《还清贷款证明》后须在系统“备注栏”中点击相应选项。
3、 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凭学号与校园卡查询密码登录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dk.szu.edu.cn/huandai/)。
(2)学院凭原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密码登录系统,在“还贷管理”栏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