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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医保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8-02-27]

一、毕业生参保问题
毕业生参保,可享受2009年3月到8月的大病门诊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学生毕业后,有三种不同情况:
1.学生毕业后离开深圳,可在学校统一办理停保手续。
2.学生毕业后在深圳就业,用人单位将会统一办理社保,其大学生医保可以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3.学生毕业后在深圳但未就业,学生可在所在社区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大学生医保可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医保转为成人社保后,其大学生医保卡可作为社保卡终身使用,无需重新制证。
二、已有成人医保学生问题
已办理了成人医保的学生,如自愿办理大学生医保,则需首先办理成人医保停保手续,再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学生要到原来办理社保的社保机构自行办理。学生要在5月18日(周一)00:00之前完成停保手续,5月19日00:00之后重新登录“深圳大学大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参加大学生医保手续,但无需重新拍照、制证。
从成人医保转为大学生医保,其缴费年限也可连续计算。
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无需办理大学生医保。
三、已有少儿医保学生问题
已办理了少儿医保且已有少儿医保卡的学生,无需重新拍照、制证。学生需办理网上信息确认及《登记表》信息确认等手续。
如已办理了少儿医保,但尚无少儿医保卡的学生,其办理大学生医保手续与其余学生一样。
四、休学学生医保问题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医保权益,各学院(部)要认真落实休学学生医保问题。学院(部)要与休学学生取得联系,告知医保相关事宜。如学生愿意办理大学生医保,学院(部)要帮助学生办理。学生可在当地拍摄社保卡专用相片,将数码相片回执单原件以特快专递发给学院(部)负责老师,并授权老师帮其办理网上信息确认及《登记表》信息确认等手续。
五、其他问题
1.如果学生在登录“深圳大学大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系统”的过程中存在问题,可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号发信至2DATA@163.com
2.公文通置顶的《关于开展深圳大学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对我校大学生医保工作的工作流程、医保待遇等都有详细说明,请大家认真阅读。
       3.有关政策、流程咨询网站及电话:
    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咨询网站:http://www.szsi.gov.cn/(深圳市社保网)
    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咨询电话:96888
    深圳大学办理大学生医保相关流程咨询网站:210.39.15.118/dxsyb
    深圳大学办理大学生医保相关流程咨询电话:26534506、26534930、26535301
    办理大学生医保个人信息确认时,请使用校园网登陆,外网将无法登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