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1年深圳市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手册》的有关精神,今年继续向全市大中小学生推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我校启动“2011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并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政策
1.参保对象:在校全日制学生。
2.赔偿限额: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人,伤残、死亡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人。
3.缴费标准:保险费每人每年15元,学生、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另,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凭低保证,学生应承担的5元保险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4.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时至2012年8月31日24:00时止)。
5.学生申请时间:老生申请时间9月23—9月26日,
新生申请时间9月24—9月27日
并必须于9月25日9:00—9月27日24:00前登录深圳市学生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34.248.211:8000/simplat/ )进行网上确认,逾期将无法登陆,影响申请。
6.参保原则:2011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工作以自愿参保为原则。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建立以班为单位的组织网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增强学生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投保工作顺利完成。
2.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整理、统计汇总学生参保资料,收集参保学生的保险费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工作进度。
3.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组织参保。
三、参保工作流程
(一)学生参保流程
1.每一位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市教育局下发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
2.老生于9月26日前完成如下工作:
(1)亲自填写学院下发的《深圳大学2011年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名表(手签版)》(附件2)或《深圳大学2011年不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名表(手签版)》(附件3)。
(2)参保学生须每人交纳5元的保险费,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不须交费,但须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学院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院章)。
(3)参保学生必须于9月25日9:00—9月27日24:00前登录深圳市学生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管理系统
(网址:http://121.34.248.211:8000/simplat/ )进行网上确认
3.新生于9月27日前完成如下工作:
(1)亲自填写学院下发的《深圳大学2011年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名表(手签版)》或《深圳大学2011年不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名表(手签版)》。
(2)参保学生须每人交纳5元的保险费,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不须交费,但须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学院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院章)
(3)参保学生必须于9月25日9:00—9月27日24:00前登录深圳市学生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管理系统
(网址:http://121.34.248.211:8000/simplat/ )进行网上确认
★ 网上参保确认步骤如下:
①通过互联网访问深圳市教育局下属的深圳市学生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34.248.211:8000/simplat/
②点击“深圳市校(园)方责任保险及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系统(学生登录)”进入;
③选择证件类型(内地学生请选择身份证,港澳台及其他学生请选择返乡证)、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如证件号码含有括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至个人账户;
④确认本人信息并完善相关监护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即可进行修改确认或者投保确认。
★ 特别注意:
①如无法登陆系统请将邮件发送至shendaxueshengbu@163.com。(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将邮件格式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问题内容”,24小时内处理完毕)
②学生点击“修改确认”信息更新后,必须再点击“投保确认” 才能最终投保成功。
(二)学院工作流程
1. 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对参保学生进行汇总,要求参保学生本人(老生于9月26日前,新生于9月27日前)务必在《深圳大学2011年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名表(手签版)》上登记并签名,并按学号顺序制作电子版的《深圳大学2011年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对深圳户籍低保家庭学生提交的低保证复印件进行验证,并按照学号顺序整理并编号。
2. 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对不参保学生进行汇总,要求不参保学生本人(老生于9月26日前,新生于9月27日前)务必在《深圳大学2011年不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名表(手签版)》上签名,确保无缺无漏。
3. 9月28日各学院将学生部提供的“网上学生确认参保名单”与学院制作的《深圳大学2011年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进行核查,确保所有参保学生经过网上投保确认,如有未进行网上投保确认的参保学生,要求学生必须于9月29日17:00前完成。
4. 学院确保“网上申报系统中导出的参保学生名单”与《深圳大学2011年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名单一致,统一收集及统计参保学生上交的保险费,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款存入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深圳大学
账 号:0362100045710
开 户 行: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5. 学院于10月9日12:00点前需将下列材料交到学生部(办公楼620-10):
(1)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现金存款单原件;
(2)《深圳大学2011年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打印版,并将电子版以邮件形式通过校内公文通发至学生部;
(3)《深圳大学2011年不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名表(手签版)》原件(学院保留复印件以备查验);
(三)学生部工作流程
1. 9月28日学生部将“网上学生确认参保名单”发至各学院;
2. 10月9—10日核查“网上学生确认参保名单”与学院提供参保学生名单,确保无缺无漏。
3. 10月10—11日公示学生参保名单,公示期间,参保学生如发现错漏,请将邮件发送至shendaxueshengbu@163.com。(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将邮件格式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错误信息+更正信息”)
4.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部按市教育局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参保学生数据上传提交,同时将保险费统一存入市教育基金会指定帐号。
四、理赔
1.理赔流程(详见附件5《学生人身意外保险索赔流程》或登陆http://student.szu.edu.cn/view_student_news.asp?id=5680查看)
(1)事故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理赔流程:
事故发生→立即施救→学生自行报案(95518)→提供索赔资料→确定损失金额→领取赔偿。
(2)事故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上重大疑难案件的理赔流程:
事故发生→立即施救→学生自行报案(95518)→进行现场查勘(必要时由保险公司、公估公司等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提供索赔资料→确定损失金额→领取赔偿。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所需要准备的索赔资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份有限公司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索赔项目、金额及所需资料》(见附件6《人保财险学幼险索赔相关资料》)
3.保险理赔服务联系方式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咨询全国专线免费电话:0755-95518(24小时接受报案及咨询)或进入个人账户进行网络报案。
(2)深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服务地址:盐田区沙盐路3003号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盐田支公司 邮编:518081
学生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