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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5年春季赴台湾佛光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2014-10-22]

根据我校与佛光大学签订的交流合作协议,我院拟选派5名优秀学生赴台湾佛光大学学习一学期(4个月),时间为20152-20156月。现将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文学院在校2012级、2013级本科生。

 2.道德品质好,身心健康,性格开朗,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优良,全部课程平均绩点达3.0以上,无不合格、重修和违纪记录。

 

二、报名与录取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交换申请表(见附件1

2)历年成绩单(可在学院教务室打印)

3)获奖证书复印件

  2.时间安排:1022日前学生到学院学生工作办(文科楼1116)递交申请,学院将组织选拔并于1024日公布入选名单。

 

三、相关费用

  1.免除在佛光大学的学费和费住宿(另需自付入台证、寝具、保险费约计人民币1100元)。

  2.我校交换学生需要在出发前缴纳本校的学费、房费(若不退宿舍)。

  3.其它机票费与生活费等由学生自理(学生每人每月生活费约人民币1千余元,往返机票费用约人民币3000/人(含税))


附件下载:深圳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