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佛光大学签订的交流合作协议,我院学生可以自费赴台湾佛光大学学习一学期(4个月),时间为2015年2月-2015年6月。现将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文学院在校2012级本科生。
2.道德品质好,身心健康,性格开朗,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良好,全部课程平均绩点达2.5以上,无不合格、重修和违纪记录。
二、报名与录取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交换申请表(见附件1)
(2)历年成绩单(可在学院教务室打印)
(3)获奖证书复印件
2.时间安排:11月3日前学生到学院学生工作办(文科楼1116)递交申请,学院将组织筛选并于11月6日公布名单。
附件下载:深圳大学文学院交换学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