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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5年春季赴台湾佛光大学自费交流生的通知

[2014-10-30]

根据我校与佛光大学签订的交流合作协议,我院学生可以自费赴台湾佛光大学学习一学期(4个月),时间为20152-20156月。现将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文学院在校2012级本科生。

2.道德品质好,身心健康,性格开朗,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良好,全部课程平均绩点达2.5以上,无不合格、重修和违纪记录。

 

二、报名与录取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交换申请表(见附件1

    2)历年成绩单(可在学院教务室打印)

      3)获奖证书复印件

  2.时间安排:113日前学生到学院学生工作办(文科楼1116)递交申请,学院将组织筛选并于116日公布名单。


附件下载:深圳大学文学院交换学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