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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第八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十届团委换届公告

[2016-05-20]

 

在院党委的指导下,文学院第十九届团委任期将满,现启动第二十届团委委员换届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团委委员候选人参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好,思想品行优良。

2、深圳大学文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3、没有受过学校或学院党政处分。

4、成绩优良,距竞选期最近的两个学期所有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者。

5、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熟悉团组织工作。

6、原则上要求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至少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工作经验(包含一年以上团工作经验)。

7、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组织活动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8、团委委员候选人须为本届团代会代表,团员代表由所在团支部或院团委推选。

9、符合上述条件均可自愿报名,经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组审察合格后,即确定为第二十届团委委员候选人。

 

 二、团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团委委员候选人产生方法有两种:由各团支部从本班的团员代表中推选一名团委委员候选人;或由第十九届团委推选出部分团委委员候选人。

2、我院研究生会会长和学生会主席自动当选为新一届团委委员。

3、团委委员在团员代表大会中民主选举产生。

三、选举实施细则

(一)团代会团员代表选举细则

1、团代会团员代表由学院各团支部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民主投票选举产生。

2、团代会团员代表以支部为单位,各支部选出代表2名;团支书为当然代表,其他代表以票数高低依次当选。

3、各团支部的团员代表候选人名单通过自愿报名或团支部推荐的形式向所在班级团支书提交。

4、由团支书组织本支部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班的团员代表,参加投票的团员人数须占团支部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

5、由换届选举委员会指定代表监督,选举结果须在团支部内公示两天(含两天)以上,于5271200将电子版交至szuwxyzzb@163.com

6 第十九届团委委员为本次团员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

(二)团委委员选举细则

1、由团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以无记名形式投票选举产生团委委员25名。

2、参加选举大会的选举代表必须达到团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选举方可进行,否则选举无效。

3、团委委员候选人演讲顺序按姓氏笔画排名决定。

4、收回的总票数等于或者小于发出的总票数时,选举方为有效;否则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5、⑴候选人人数等于25名时进行等额选举,每位候选人所得票数应超过总票数的一半(含一半)方可当选。

  候选人人数大于25名时进行差额选举,团委委员由得票数居前25名者当选。若得票数排在最后的入选者出现票数相同并超过委员人数时,则对得相同票数的候选人进行新一轮投票,得票最高者当选。

6、选举结果由大会总监票人予以核实确认当场宣布。

7、当选的团委委员名单必须公示两天(含两天)以上。

8、新一届团委委员的具体职务由学院党委综合考察后在一周内任命。

 

四、 本办法解释权及大会进行中一切情况的处理权属于文学院第二十届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组。

五、文学院第二十届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组成员:

何军   朱继萍   刘洁   温文莉   刘伟   林剑锋   冯唐俊

 

如有疑问可至文科楼1116室咨询。

 

附件1:文学院第二十届团委副书记报名表.doc

附件2:文学院第二十届团委部长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