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师资力量 >> 哲学系 >> 伦理学 >> 正文

张以明

[2018-02-27]

    张以明,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伦理学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200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底任教于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2004年10月进入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后流动站兼职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2006年7月调入深圳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主要从事辩证法、实践哲学、政治哲学研究;在《哲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现代哲学》、《学术月刊》、《人文杂志》、《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等国家级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其中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近十篇。

    现主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生活世界理论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当代发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践哲学的基本问题研究》。

    办公电话:0755-26535548
    电子邮箱:skb16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