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组织 >> 党建 >> 规章制度 >> 正文

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2018-02-28]

为规范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党章及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程序。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等内容。

 

1、申请书的递交:写入党申请书必须自愿,并经过郑重考虑。申请书一般当面递交给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申请书应由本人撰写,由申请人亲自签名并署明申请日期,要求交手写稿。

 

2、支部及时整理申请书,按支部归属分至所在党小组,纳入该小组的培养考察和管理,其申请书等材料归党小组存管,并在15日内安排党员联系人与申请人联系、谈话,谈话内容以书面形式纪录存底。

 

3、申请人个人资料录入党员信息系统;

 

4、对于中学就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直接接收其相关材料并确定组织归属,安排联系人谈话。如果中学时未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按照入党申请人处理,如果已经是积极分子的,则直接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事宜可在学院学生党务咨询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咨询。)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填写《入党积极份子登记表》后经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院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

 

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正确;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愿望强;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团结友爱,群众基础好;学业优良,勤于工作,乐于奉献,能发挥一定模范作用。

 

2、确定积极分子的程序:

 

A、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一般由各班团支部推荐(推荐过程由所在党小组成员监督),报院团委审批,然后送各党支部,支部将材料进行详细归属并保存;

 

注:团员推优使用统一制定的推优表格;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可对优秀个人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班团支部或党支部推荐。

 

B、培养联系人和党小组审核,签写意见,送支部审批;

 

C、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结果报学院党委备案;

 

3、后续工作:

 

A、结果书面上报院党委备案(上报的文件需全体支委签名);

 

B、积极分子信息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C、张榜公示并由党小组负责书面通知其本人;

 

D、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登记表和推优表等材料由支部统一归档保管;

 

E、安排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和培养工作;

 

三、积极分子考察期工作

 

1、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2、考察范围: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学习及工作的态度与成绩;群众基础与生活表现;

 

3、积极分子的任务:

 

A、学习党的相关知识、理论与时政;争取在思想、业务等方面的进步;

 

B、思想汇报:每半年向所在支部递交3篇报告,包括思想、生活、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总结汇报(1篇)和时政评论(1篇)和读书心得(1篇);

 

C、不定期向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情况,接受教育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