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深大人文论坛第235期讲座在人文学院大会议室举行,该期讲座继续由武汉大学国学院院长郭齐勇教授为我们主讲,主题为“儒家伦理的新思考:‘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讲座由人文学院王兴国教授主持,人文学院哲学系、国学班的部分师生参与了讲座。
郭齐勇教授首先介绍了《论语》、《孟子》中涉及“亲亲相隐”话题的三段文本,分别是《论语·子路》篇中的“叶公语孔子”;《孟子·尽心上》篇中的“桃应问”;《孟子·万章上》篇中的“万章问(舜封放象事)”。在解读和阐释这三段文本的基础上,郭教授援引相关典籍和古今学者的观点对其中内涵的“直”、“隐”、“孝”、“仁”和“爱有差等”等思想和观念进行了详细深刻的论述。接下来郭教授还介绍了西方思想史上体现的“亲亲相隐”精神,表现了中外思想家在这一命题上的共同契合。进一步地,郭教授引经据典,为我们展示了古今中外各大法系、法律秉持“亲亲相隐”精神而制定实施的各种尊重和保护亲属间容隐、拒证的法律制度,从国家制度的层面为人民、亲情的正当权利实施保护,极大地彰显了法理根于人情、顺应培育人情这一基本精神,维护了社会道德的昌明和社会秩序的和谐健康发展。
郭齐勇教授接着讲道,不仅“亲亲相隐”,它的对立面“大义灭亲”也是中国传统儒家的精神,并举了周公流放管蔡、石碏杀子的例子,但是“大义灭亲”却不能像“亲亲相隐”那样作为法律进入制度化层面,因为这与人的正当正常的情感是相互违背的,“大义灭亲”虽然在某种情况下某种程度上维护了社会正义,但是如果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加以倡导,却将会极大地破坏社会亲情的培育,极不利于国家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这与法律的根本宗旨也是相互违背的。历史上的苏联肃反、中国反右和文革已经为这一点提供了惨痛而深刻的历史教训。
郭齐勇教授的讲演材料丰富、论证精彩,同时,在治学之余,他也表达了对于现实政治的严重关切,他向我们指出了目前中国法律在人民沉默权、容隐权、拒证权方面的严重空缺,认为为了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更加文明的社会主义文化,我国立法机关应该尽快对此进行讨论,改进相关法律。
讲座赢得了现场师生的多次掌声,讲座后的提问互动环节,师生们踊跃参与提问,郭齐勇教授也一一认真地给予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