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知识领域、核心课程、标准修读年限、授予学位等信息请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版)为重要依据,不一定完全一致。
2.毕业学分要求中创新创业实践与学生发展最低要求10学分,若填写大于10学分,则要求学生从该模块的选修课中修读相应的学分方可毕业。
3.课程设置一览表中的课程总号和开课单位简写不用填写,录入系统时自动生成。
4.课程名称的命名规则建议: a)中文名称不要超过20个字; b)英文名称不要超过15个单词; c)若没有中文名称则采用英文名称代替; d)中文名称中不要连接英文名称,如:《圣经文学Bible as Literature》不规范; e)若课程难度分层次,则采用A、B、C等级,如: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等; f)若同一门课程分阶段完成,则采用(1)、(2)、(3)等,如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等,不建议使用(上)、(中)、(下)、(一)、(二)、(三),(I),(II),(III)等; g)若课程既分层次也分阶段,则先写层次,再写阶段,如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A(2),不建议写:高等数学(1)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