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上午,深大人文论坛第256期讲座在人文学院大会议室举行,此次讲座邀请到教育部**学者、北京大学王中江教授进行主讲,讲座题为:“理解和解释如何可能:从东西方诠释学传统来看”。
王中江,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山东省“泰山学者”、清华大学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员、中华孔子学会会长、张岱年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哲学,特别是先秦哲学、出土文献和近现代哲学。代表著作包括《近代中国思维方式演变的趋势》、《出土简帛文本与古代思想世界》、
《儒家的精神之道和社会角色》、 《道家学说的观念史研究》等。
讲座开始,王中江教授以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中关于“白人与巫术”的例子切入此次讲座的主题。他讲道,文本是人类认识和理解世界的一个重要内容,而文本首先面对的是如何被理解和诠释的问题,文本诠释学就是一门关于如何避免误解文本的学问,围绕文本诠释,东西方的诠释学系统大体可分为“方法论诠释学”和“哲学诠释学”两种基本形态。讲座接下来围绕东西方在“方法论诠释”、“哲学诠释”上的表现以及对这两种诠释学形态的反思、综合展开。
王教授首先介绍了何为“方法论诠释学”,他讲道,“方法论诠释学”在西方的代表人物包括施莱尔马赫、狄尔泰、贝蒂等,中国宋代的朱熹、近代的陈寅恪、冯友兰等也提出过相关的论述,这种诠释学观点更多站在哲学“主客”二分的立场并对诠释的对象、目标和方法提出预设,包括诠释文本的“物件”、“本意”的存在预设,在此基础上,他们认为诠释学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对文本原意的误解(客观主义),从历史角度来说,就是要通过诠释还原文本在历史上的原貌(历史主义),因而在文本诠释上他们着力于对所谓“先见”和“偏见”的排除,认为这是通向文本“客观性”的严重阻碍,在方法上则注重“同情理解”、“设身处地”、“悬隔”诠释者所处的实际生活情境。
王教授接着讲道,与“方法论诠释学”相比,“哲学诠释学”实现了文本诠释的本体论转向,这一种诠释学观点的代表人物包括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他们认为,就像语言是人的存在方式,诠释和理解也是人的存在方式,而不是外在于人的对象化的东西,因而他们批判“方法论诠释学”关于文本“物件”和“本意”的预设,并为“先见”和“偏见”正名,认为诠释和理解只有通过“先见”和“偏见”这种“前理解”才得以可能,而那种企图脱离现实历史环境而实现某种客观诠释的做法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浪漫历史主义情怀。
接下来,在“方法论诠释”和“哲学诠释”的基础上,王教授围绕文本意义的复杂性、开放性;“客观性”目标的相对性;“同情理解”的可能性;“先见”和“偏见”的合法性四个方面对这两种诠释学观点进行反思和综合,并取鉴庄子的“心灵境界”和“相对论”思想,论述了心灵世界的开放和对多样性概念的兼收并蓄对文本诠释和理解的重要性。
作为中国哲学诠释学领域的权威专家,王中江教授在讲演中展现的丰富的东西方诠释学理论资源及其宽阔而独到理论视野让在座师生受益匪浅。讲座后的提问互动环节,在座师生围绕“文本诠释和主体性的关系”、“心灵境界与诠释的关系”等问题与王教授进行探讨交流。
讲座最后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